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

新业态新模式是我国外贸发展的有生力量,也是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趋势。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有利于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培育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对于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持续创新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生产许可证书电子证照标准的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推进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共享,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会同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司组织编制了《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电子证照 食品生产许可证》(C 0220-2021)标准。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已印发该标准,并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工作门户(国家电子政务外网,http://59.255.22.67)予以公布

五部门发文:依法查处各类浪费食品违法违规行为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教育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管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反食品浪费法律规定,依法严厉查处各类浪费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 教育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管局关于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有关事项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以下简称反食品浪费法)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通过,自公布之日(4月29日)起施行。

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农质发〔2021〕6号)

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和重要批示精神,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部署要求,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7部门将在全国联合实施为期3年的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

七部门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最高人民法院、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国消费者协会等部门共同举办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座谈会,并印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明确了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的适用条件,加大食品安全违法成本。

关于印发《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 做好猪肉市场保 供稳价工作预案》的通知

为更好发挥政府猪肉储备调节作用,有效缓解生猪和猪肉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 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对炒作粮价投机行为“亮剑”

新麦价格上涨,种粮农民成为直接受益者,但投机资本炒作粮价会加剧市场不安情绪,增加相关企业生产成本,影响低收入者的生活。期待相关部门的“组合拳”能在短期内有效维护粮食市场秩序,促进粮食价格稳定。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26部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关于“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的要求,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26部门将于6月8日启动2021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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