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0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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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充分发挥法治在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原《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于2012年3月1日发布施行,对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食品安全提出更高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也分别于2015年和2019年进行整体修订,海关全面深化改革和关检业务深度融合、我国进出口食品贸易量大幅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国际贸易摩擦、国际食品安全面临新风险新挑战等新形势新变化,都对海关进出口食品监管提出更高要求,现行规定已不能完全适应监管需要,有必要予以修订。

2021年4月13日,海关总署发布第249号令,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对我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的一般要求、食品进口和食品出口管理以及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和法律责任做出规定。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市场监管总局9日发布通知称,为加强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监管,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酱油和食醋生产企业应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加强原辅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及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