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头娃娃事件持续发酵。5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文称,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严厉打击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特殊形态或包装形式的食品非法添加、虚假宣传、违规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公告显示,整治对象主要为企业名称中含有“生物”“科技”“医药”“营养”等字样的,获证类别为饮料、糖果、果冻、代用茶、茶制品、其他酒、蜜饯、水果制品、水产制品和其他食品的食品生产者及委托生产者;以及母婴店、医院及其附近的食品销售单位、相关食品生产者直销网点、线上销售渠道以及面向老年、病弱群体的“保健”类店铺等食品经营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出,此次整治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四类,第一类为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超出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备案的特殊食品;第二类为生产经营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非食用物质、药品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第三类为食品标签、说明书明示或暗示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及保健功能,利用包括广告、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第四类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话营销、直销等方式违法营销食品,将普通食品与特殊食品进行混放销售、以普通食品冒充特殊食品销售等违规销售行为。
据介绍,整治措施从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自查,加强监督检查、抽检监测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展开。在自查方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从生产许可情况、过程控制情况、非法添加情况、标签标识情况以及宣传和销售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如是否持续保持食品生产许可条件,是否以固体饮料等许可类别超范围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强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许可工作,对整治对象进行全面梳理,掌握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原料使用、适用人群、包装或食用形式、委托生产等情况。要结合企业自查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标签标识是否虚假,是否非法销售和虚假宣传等。对发现涉嫌非法添加、非法声称产品功效的产品,要及时进行核查,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同时,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抽检监测并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和抽检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置,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涉及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要实施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专项整治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20年7月31日前,即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自查,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第二阶段为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该阶段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第三阶段为2020年11月,该阶段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措施。
去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启动了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的百日行动,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推出释放出监管提速的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