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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企业应避免产品标注误导消费者

近段时间,商标“文字游戏”在食品、日用品等领域屡见不鲜,一些看似描述产品特性的词汇,实则是企业精心设计的“商标陷阱”。 在白酒行业,类似的商标“文字游戏”更具隐蔽性。不少白酒产品名…

近段时间,商标“文字游戏”在食品、日用品等领域屡见不鲜,一些看似描述产品特性的词汇,实则是企业精心设计的“商标陷阱”。

在白酒行业,类似的商标“文字游戏”更具隐蔽性。不少白酒产品名称中带有数字,让消费者误以为是酒的年份,即陈酿时间。

如某酒业品牌长期在电商平台上以 “某某28年”为产品名称销售,8月5日,记者就“28年”是否代表该酒为28年陈酿采访该酒企相关负责人,但该酒企对此事并未直接回应。不过,此后,该品牌已悄然将电商平台上的产品名称从“某某28年”改为“某某28”。

图为8月7日该企业在某电商平台旗舰店上的产品截图

我国商标法明确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明确提出,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敏行在接受新华网采访时表示,若商家的商标使用误导消费者,可能引发民事诉讼。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的,需承担退一赔三的赔偿责任。若商标使用构成虚假宣传,企业可能面临高额赔偿。

河南和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崔群浩建议,相关企业应自查产品标注的合规性,避免对消费者的隐性误导。同时,也提请消费者注意,若因产品名称产生误解而购买,可保留证据(如产品页面截图、宣传材料)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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