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网站消息,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从3月8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工信部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称,根据国家绿色低碳发展要求,为进一步限制月饼和粽子过度包装,针对标准中关月饼和粽子的要求提出了该修改单内容。
编制说明显示,根据月饼和粽子包装需求,以及遏制奢靡之风,消除豪华包装的现象,《征求意见稿》将4.3条修改为:生产组织应采取措施,控制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月饼和粽子的包装不应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
针对月饼和粽子的包装层数,《征求意见稿》也有新规定:粮食及其加工品、月饼及粽子不应超过三层,其他商品不应超过四层。
对此,编制说明介绍,根据包装设计的功能需求,结合市场调研情况,将月饼和粽子的包装层数由“不超过四层”调整为“不超过三层”。
同时,《征求意见稿》对混装提出新要求:月饼不应与其他商品混装,粽子不应与超过其价值的商品混装。
编制说明解释称,根据国家发改委2005年第33号公告,规定“月饼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要求,确定了月饼不应与其他商品混装的要求。考虑到我国部分地区粽子的消费习惯和传统文化,确定了粽子不应与超过其价值的商品混装的要求。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根据市场调研,结合月饼和粽子不同产品间密度差异,以及月饼和粽子产品创新和市场发展,将月饼k值从12.0调整为7.0,粽子k值从12.0调整为5.0;为尽快遏制月饼、粽子过度包装,将建议实施日期由2023年9月1日调整为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