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全面开展 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工作要求,充分保障企业经营自主权,优化经营范围登记方式,解决各地经营范围登记标准不一致、信息告知不清楚、不到位等问题,为企业提供更加规范、便利的登记注册服务,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关于全面开展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工作要求,充分保障企业经营自主权,优化经营范围登记方式,解决各地经营范围登记标准不一致、信息告知不清楚、不到位等问题,为企业提供更加规范、便利的登记注册服务,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关于全面开展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1年3月31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djjxck@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经营范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三、信函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邮编:10082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经营范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3月9日

  • 附件下载

为您推荐

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 工作指引

一图读懂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两部门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9月2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以下简称《生产规范》)(GB...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征求《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进一步规范食品召回管理,市场监管...

新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发布,对寄生虫、致敏物新增要求

9月2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2...
返回顶部
Baidu
map